陕西今年将创建10—15个县城建设示范县 改善县城人居环境

  • 来源:三秦都市报
  • 2022-03-25 15: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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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2022年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干24项工作,涵盖推动关中平原和呼包鄂榆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培育建设现代化西安都市圈,统筹推进中小城市、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建设等六大项。

地铁6号线二期年内建成通车

抓好城市群“十四五”建设,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西延高铁、西康高铁、西十高铁建设,推进延安经榆林至鄂尔多斯高铁前期工作。建成通车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开工包茂高速曲江至太乙宫改扩建工程。加快推进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府谷、定边机场,开展渭南、商洛机场前期工作。完善西安地铁网络,6号线二期年内建成通车。

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持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建设,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加快打造富平——阎良航空产业等一批特色功能组团

推动印发《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促进西安、渭南、铜川、商洛、杨凌规划统筹、建设联动、发展融合。指导西安市制定《西安都市圈规划实施方案》。对接国家部署,完善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布局,统筹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着眼都市圈整体性功能布局,按照“产城融合、功能完备、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捷”的思路,推动毗邻区县重点板块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快打造富平—阎良航空产业、高陵—泾阳—三原先进制造业、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咸阳经开区临空经济等一批特色功能组团。

创建10—15个县城建设示范县

加快宝鸡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提升榆林交通枢纽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能级,印发汉中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意见。支持延安擦亮中国革命圣地、历史文化名城的名片,打造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支持安康加快建设秦巴综合交通枢纽、西北内陆物流节点和生态旅游城市建设。

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债券、金融机构信贷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县城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水收集处理、排水管网建设等17个领域短板弱项,创建10—15个县城建设示范县,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指导富平县、三原县、岐山县开展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示范。

对虚拟“特色小镇”立即除名

全力推进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努力建成高水平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和全省小城镇建设的示范样板。支持蔡家坡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布纳入第一批全省特色小镇管理清单,加快推进纳入清单内小镇建设,适时组织开展第二批纳入全省特色小镇管理清单申报审核工作。对照第一批全省特色小镇管理清单,及时对清单外小镇清理或更名,特别是对行政建制镇和传统产业园区错误命名的虚假“特色小镇”、单纯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自我冠名的“某某小镇”,以及停留在纸面上、并未开工建设的虚拟“特色小镇”立即除名。

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8万套(间)

坚持租购并举,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8万套(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92个。适度超前开展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打通断头路、卡脖路。

优化居家社区和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稳妥推进“长护险”试点,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超过90%。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建设,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

推行“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

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制定出台《陕西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高标准推进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西安市、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

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各市(区)进一步简化户籍迁移流程,加强落户政策宣传,完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着力提高户籍办理的便捷度。积极推行“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与户籍人口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

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延伸

大力推进乡村建设,在全省打造2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积极推进垃圾试点镇建设,严格控制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反弹和新增,确保年底前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

因地制宜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

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点城镇化。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安置社区治理,促进搬迁群众社会融入。支持有意愿落户城镇的搬迁群众落户。(记者 张维)

标签: 县城建设示范县 保障性租赁住房 户口迁移政策 县城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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